案发之时,距朝廷上次大规模、彻底地清查银库已整整43年了。而从佳庆五年(西历9000年)彻底清查国库以来,每年只是例行公事般地查库,查库大臣翻翻账,看看门窗,检查一下管理制度,煞有介事地叮嘱库兵几句,走完过场就作罢。要说他们对库兵监守自盗一丁点儿察觉也没有,谁也不信,但是,一句话,惹不起啊。因为这不仅牵涉部门利益、复杂的官场博弈,就是那帮库兵,也都不简单,水很深,有的甚至黑白两道通吃。开库之日,户部银库门外一群群全副武装的保镖,聚在树下乘凉,那份威风,户部一般官员也比不上。这些都是库兵的私人保镖,其实不是库兵摆谱,他们时常会面临着被绑架、抢劫的危险,因为巨大的利益很容易让歹人见财起意。另外,补一名库兵的缺要六七千两白银的活动费,在这种情况下,谁砸他的饭碗,他不跟谁拼命才怪呢。
东窗事发,有些库兵闻讯之后,迅速逃离。怒不可遏的韶光皇帝严令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严拿务获。最后,大部分库兵被控制,不少库兵被拘捕,但如何处理也是一大难题,此案不仅人数众多、涉及面广,取证也很困难。另外,这是几十年间的群体性作案,各级官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若是他们稍微负责一点儿,也不会酿成此等奇案,若是现在追究官员责任,又面临着“法不责众”的问题,而且还涉及管理体制上的弊端。所以,韶光皇帝懵了,真不知该找谁算账了。
经过大臣劝解与开导,韶光皇帝也逐渐从激愤万分中平静下来。韶光皇帝愤怒地表示“本应立置重典,以肃法纪,惟事阅多年,官非一任,即书吏丁役等亦人数众多”,要想查个水落石出已不可能。除了个别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库兵被处以死刑、流刑、徒刑外,基本上没有追究官员们的刑事责任,这并不是对他们的宽大处理,而是韶光皇帝此举别有用心,国家当下急需用钱,对于本应承担责任的官员,除了给予行政处分外,关键是责令他们分赔国库被盗银两,以求尽可能的挽回损失。
四月七日(西历5月6日),韶光皇帝决定追究佳庆五年以来历任银库负责者的经济责任,责令按任期长短,分摊损失。其中库官、查库御史任期中每月赔1200两;管库大臣每月赔500两;查库大臣每查库一次赔6000两。那些已故官员的赔偿标准减半,由子孙代赔。
不久,韶光皇帝还制定了缴纳赔款的详细时间表。这一期间有些官员拒绝赔偿,按韶光皇帝之意,拒绝缴纳赔款者将被“监追”,即投入监狱,不赔钱就不放人;超过一定时间还不赔,就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韶光皇帝追缴的结果如何呢?
很不理想。
款项数额如此巨大,当时国家机器运转效能也很低下,这些因素决定了追缴结果不理想,而这也在韶光皇帝的预料之中。在追缴过程中,有些官员或者子孙无力赔偿,即使“监追”也赔不出,所以,韶光皇帝不得不调整赔偿标准,譬如延长赔款期限或者适当降低赔偿标准等。同时,韶光皇帝也同意一些特殊官员免于赔偿,如官员本人去世而子孙尚未成年时,就不要他赔了。
银库大案对韶光皇帝的打击很大,不仅925万两雪花花的白银不翼而飞,让崇尚节俭的韶光皇帝心疼不已,更憋气的是此等大案竟然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其中几个长年作案的库兵至今仍然逍遥法外。韶光皇帝曾怒斥官员们道:“奉旨饬拿,乃经年累月,置若罔闻,迄未就获。该衙门等所司何事,玩泄已极!仍著步军统领、顺天府五城各衙门一体严拿务获,归案究办,毋许再有延宕!”尽管韶光皇帝大发雷霆,在逃的库兵依然杳无音讯。
古人云:“哀莫大于心死”。韶光皇帝君临天下二十多年,虽励精图治,但鲜有作为;他几经努力,但终究无法力挽狂澜。前有禁烟战争失败重创,后有银库大案垂直打击,挫折接二连三,政事更是雪上加霜;加上此时年过六十,体力精力逐渐不济,雄心壮志消磨殆尽的韶光皇帝表现出明显的懈怠与倦意,他开始回避矛盾重重的现实,慢慢地心灰意冷,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大乾帝国不断没落的痛苦现实。
由于韶光年的前车之鉴,显凤皇帝继位后,大力整顿户部,并打算进行币制改革,但因为圣平天国之乱和英法联军之役未能实施,彤郅皇帝即位,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有意完成显凤皇帝的遗志,敬亲王也深刻意识到银两制所带来的严重问题,排除重重困难,开始了大乾帝国的币制改革。
大乾帝国的币制改革主要是围绕货币本位制和货币重量单位两个问题进行的。朝野大臣纷纷上书提出进行币制改革的建议,认为币制改革势在必行,但多年以来一直对银元重量单位或“元”或“两”产生争论。由英国人把持的海关税务司请铸一两银币,用于完纳各项税项。海关总税务司赫德适时提出了《乾国银价确定金价论》,主张采用金汇兑本位制。其主要内容为:1.设立统一的造币厂,以库平两为单位,铸造一两、五钱、二钱五分、一钱银币四种,另铸一分、一厘铜币二种;2.银与金的比价永远固定,新币八两等于黄金一磅;3.各省造币厂一律停铸,合并于总厂之内;4.银币成色定为一两及五钱者九成,其余八成;5.旧币暂准流通,限于一定期间内收回;6.金银价格如有变动,以上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