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天才刚刚朦胧的亮起来,我就已经听到了呼喝声。
艾维和诺娃应该还在睡觉,劳伦斯这个老家伙不会干这种事情,唯一有可能做这件事的,只有那个名叫唐吉的骑士了。
下过一夜的雨,在第二天北方的寒风吹拂后,天空阴沉的云已经变成了淡灰色,可是依旧看不到太阳,虽然雨水已经停了,皮鞋踩在水洼里溅出的泥水沾到鞋子上。
没有太阳光的照射,这些食人魔就不会变成石头,看着周围的旷野,也幸亏这样的天气为他们做好了掩护让他们不至于变成石头。
可是如果说今天的早晨还是这幅模样,那就很糟了。
骑士把长剑插进松软的泥土里,双手扶着剑柄,在一旁气喘吁吁的休息。
早就起来的他已经砍下了一只食人魔的脑袋,墨绿色的血液流了一地,圆滚滚的脑袋也被劳伦斯踩在了脚底下,他抽着不知道从那里摸出来的烟斗,看着远方。
休息了一阵的骑士觉得自己体力恢复的差不多了,又抡起了长剑,动作就像是农夫劈柴一样,一剑剑的砍在食人魔的脖子上。
而这些怪物也不愧对他们有着顽强生命力的称呼,就算是脖子已经被砍断了一半,胸依然微微起伏,不停有血液流出来。
终于劈断了食人魔粗壮的颈骨,最后一下,骑士高举起长剑,口中大概祷告了一下圣光教会的悼词,随后一剑将食人魔的脑袋整个剁下来。
“我觉得劳伦斯来做这件事情可能会更快一些。”看着他气喘吁吁的站在一旁,我忍不住想要让劳伦斯帮他一把。
“不用了,我能解决这些怪物的,等我把最后一个的脑袋剁下来,我们就可以上路了。”他大口舒了一口气,走到了最后一个倒在地上的食人魔旁边,又开始卖力的挥砍起来。
我看着在地上滚动的脑袋,还有泼洒在黑色泥土上的墨绿色血浆,彻底失去了吃早饭的兴趣。
等着他将三个食人魔的脑袋全部砍下来,一副累的快要不行的样子骑在马背上,然后没有任何休息,依然决定立刻前往城堡,我真的很怀疑他就算到了那个城堡也只会是一个送菜的。
“嗨,尊贵的领主先生,我唐吉骑士今天要维护正义,将你斩于剑下!”我在心里猜测着他可能的行为,然后被一拥而上的食人魔撕成碎片,那样的场面简直无法直视。
不过这也算是他的命运吧,既然能够遇到我,说不定就能活着走到天际城,然后英勇的变成一坨龙粪。
至少他能在临死前看见巨龙,要比绝大多数的骑士要强太多了。
就这样,一行人向着食人魔所指示的方向走去。
冬季的北方领域,天色总是黑的异常的早,还没有看到多场时间的光亮,很快就又变的阴暗了下去,
而在漆黑中,我这才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食人魔的速度,奔跑起来比马匹要快很多,所以他们指的一天的路程,很有可能需要马车慢悠悠的走上一天半甚至两天才行。
想到了这一点,我果断放弃了在夜里赶路的计划,既然到达那个城堡是为了战斗,那必要的养精蓄锐还是要做到。
这次在野外一夜无事之后,反正有劳伦斯这个不需要睡眠的吸血鬼守夜,而他的感官也远超普通人,即使是有游荡出来的食尸鬼也被他迅速而安静的解决了。
第二天从太阳出来到再次落下,翻越过一个小山丘后,终于到达了食人魔所说的城堡。
可是这个城堡却同预料中的完全不一样。
在天色彻底变得昏暗下去之前,劳伦斯驾着马车穿过河流上的石桥,周围田地里的麦子都腐败在了地里,没有人管,也没有人收割。
城堡的大门敞开着,荒凉,破败,空气中也没有闻到血腥味儿。
“这就有趣了。”我从马车上走下来,举起火把。
没有血腥味,也没有战斗的痕迹,没有血迹和尸体,像是城堡里的所有人主动放弃了这座城堡一样。
这绝对不是一个贵族能够做出来的事情,要知道一座城堡的修建,可不是一任家主就能完成,这通常意味着一个贵族世家勤勤恳恳节衣缩食好几代才能建造一个城堡,城堡是家族的财产,不是任何一任家主就能轻言说放弃的。
单单以整个北境领域的工人资源来说,想要建造这座城堡所要花费的费用,可能就足够这个家族在帝国用金钱购买一个伯爵的头衔,或者雇佣并且维护一直规模在一万人的军队数年的开支。
可是这样的一座城堡,就这样被荒废和废弃了,我想不到有什么合理的理由来解释这里的主人主动放弃,那么就只有另一种可能。
某位强者占领了这里,然后把所有人都驱赶走了,所以指使食人魔出去觅食的根本不是领主,而是那个鸠占鹊巢的家伙。
“小心提防着,我们可能要面对的是个强大的法师,或者某个怪物。”我拔出了短剑,骑士也从马背上跳下来,抽出自己的长剑走到了最前面。
走进城堡中,我借着火把的光亮在城堡里搜索着一切可能的线索,而这让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情,虽然这座城堡被荒废了,但是关键的设备依然可以正常使用,包括水井和一些房屋。
这不像是怪物能做出来的事情,如果这里是食人魔的巢穴,那这些家伙会因为自己暴脾气把这里砸成碎片,甚至撞塌城墙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那么就是有人在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