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只野生鸟,来到一个陌生地,关注当地有没有危险,是非常重要的,这是生存的本能。
“如果说地球上还有比这里更安全的地方,那也是在这里的隔壁。”黑猫汤姆悻悻道。
它曾经的忠实仆人,老头黄睿就在隔壁关着……也不知发霉了没有,哎,是不是找个机会看看他去?
不行,差点忘记了,只有鬼才能进入那里,自己还是不要去了。
“哦,这样说来,那位道兄倒还是好意。看来是我错怪他了,我还以为他也是强人来着,想要强行逼迫我为他效力。”
“这怎么可能?我家主人可是自古以来第一号大侠客,正直无双,情义无双,智勇双全……一心为天下苍生牟利,绝不会强人所难。”黑虎汤姆立刻分辨道。
“呃,你说得还真没错。他来找我,就是为了灭一只肆虐人间的妖虫。”红背鸟一听,刚才被强掳进来的一点不满顿时烟消云散。
人也好,妖也罢,若非大智之人,对一个人的印象,总是容易被外人的话语影响的。
“哦,你是说那只噬脑原虫么?我也见过,跑得倒挺快,抓起来是不容易,它体形微小,强如我家主人,也无法及时困住它,危害又极大。老兄若是能够抓住这条虫子,将来荣华富贵,必不可少。”黑猫汤姆卖力劝说道。
红背鸟一听,顿时斗志昂扬,身为一只野生鸟,过的日子可不舒服,若是能享受到荣华富贵,那的确是美事一桩。至于修行正果之类,在它的概念里还太遥远,毕竟人类能享到的福,它都还没有一一享受过。
…………
“这只黑猫,似乎真是被大富豪你在那次百鱼宴上的话给劝服了,背后里竟然说我们这么多好话,我还担心强扭的瓜不甜,那只啄木鸟会不配合……”大爷十分满意道。
“呵呵,未必,这家伙是一方之首,又是极聪明狡猾的,估计是知道我们能看到秘境的一切,所以才会如此卖力表现。”方宁摇头道。
“呃,你们咋一个个都这么虚伪?就不能像人家大青虫那样直爽?想吃人参就直接在歌里唱出来。”
“是啊,所以老人参才迟迟不长根啊。”方宁无语道。
…………
“天下竟有如此胆大之虫?!公然啃噬如此珍贵的药中之王?我小红,身为天下第一捉虫能手,绝不能放着不管!”
正当方宁和大爷扯淡时,秘境里面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
飞来飞去,正在熟悉新环境的红背啄木鸟,敏锐地发现了正在老人参底下刨根问底的大青虫……
它是有见识的,一些野山林里,往往生长有一些人参,但是近年来,野生者越来越少,年头也越来越差。
而这一株生长在药园里的人参,看起来竟然生长了数百年!
这个年份在神话传说中,不值一提,但在现实里,可是罕见至极!
而现在,却有一只又肥又大的青虫,正在刨它的根……
真是肆无忌惮,竟然连看园子的几个仆役都不在乎。
因此,它不能忍!基于一个啄木鸟爱护植物的本能——它决定去干掉这只肥虫。
在它的直觉中,吃了这只肥青虫,它能一飞冲天……这才是最重要的。
红背鸟一个俯冲,落在老人参的叶子下,双脚站定,牢牢抓住地面,就要去啄那条半截身子入土的大青虫。
“哎呀,道友请住口……”黑虎汤姆一见,赶紧叫停,可惜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