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世的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以印度最为严重,又称贱籍制度。
印度的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五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和贱民。
根据《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绘的瓦尔那等级: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至于贱民,则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
这种种姓制度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并且种姓制度下的各等级世代相袭,即便到了李南灵魂穿越的二十一世纪,该制度还存在着。
自镇南国建立初期,李南因为攻打交趾和占城,消灭了奴隶主阶层,解放了数量庞大受到压迫的奴隶,这也是帝国当时立足的根本。
原本李南以为奴隶制和种姓等级制度,根本就不可能在自己建立的国家中出现,但事实证明在他忙于冒险和跟金国大战的时候,这两种人类历史上最卑劣的制度居然悄悄在帝国内出现,并且还有越演越烈之势。
得益于中华帝国的强大,这个战无不胜,并且越发兴旺的国家散发出了强大的吸引力。
周边地域和小国的百姓向帝国涌来是件好事,不过当外来人口过多之后,这些异国人的生存确实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这些身无长物的异国人来到这个国家之后,为了生存下去,很多人都选择了给人做工,甚至是卖身为奴。
可以说在帝国的富户地主家里为奴,也远比他们原本的生活环境要好,所以就有更多的异族人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
除此之外,那些从劳工营中因为年满释放出来的异国战俘,也面临着生存的困境,这就导致了帝国内的奴隶越来越多,当然帝国跟古罗马不同,目前这种奴隶制度温和了一些。
想要彻底的解决奴隶问题,不但要给他们安排可以生存下去的手段和环境,还要面对一个更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彻底废除人口买卖。
在后世任何买卖人口都是犯罪行为,而在这个时代,这却是很平常的事情。
在华夏历史上,几乎所有朝代都允许买卖人口。就算是到了清朝,即使已经有了人权意识的萌芽,买卖人口依然是司空见惯的事。
《红楼梦》里就有很多丫鬟买卖的描写,薛蟠和冯渊争着买过丫鬟,贪图丫鬟美色,还想收归纳妾,被买卖的丫鬟连做主的自由也没有。
买卖人口,在封建社会是被默许的行为,不过买卖人口跟拐卖是不同的,所以历朝历代对于人口买卖的交易都有相关的规定。
例如《唐律疏议》中所述,除和卖外(即自愿被卖),抢夺、诱骗人口的均属于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如果被卖者是10岁以下的,即便是自愿被卖,也按抢夺、诱骗认定。
而且在各个朝代,人口买卖不但有相关的一套程序,还有专门贩售的场所,李南当年在东京城也是买到了一大批的流民,作为自己的班底。
中华帝国初建,所以很远源自于以前的习俗和法律,并没有全盘的跟后世接轨,赌博、青楼和人口买卖都属于此列。
赌博和青楼行业跟人类的本能yù_wàng相连,不要说是这个时代,就算是多少年以后,无论是发达还是不发达的国家,都没有可以完全禁止的可能。
而人口买卖暂时也很难完全禁止,因为帝国内的大部分汉人富户家中,或多或少的都有奴仆的存在,一旦强制颁布执行相关的法律,极可能会造成国内根基的动摇,更何况周边还有金国和西夏在虎视眈眈。
除了奴隶这个大问题之外,让李南忧心的还有种姓制度。
根据多科特和瓦里斯等人展开的调查,帝国内部现在也自然的出现了数个阶层。
首先第一阶层,就是岭南和中南半岛的百姓和长江以南地区的汉民。
原本属于宋境广南西路、交趾、占城和大理地区的百姓,属于帝国的第一批居民,帝国各大集团军的士兵和将领开始的时候都出自这几个地方,所以他们具有我才是帝国子民的优越感。
跟这些人同一层次的人就是长江以南,很早就被帝国攻占下来的宋境百姓,以汉民居多,他们跟帝国皇帝同宗同祖,也在国家向外扩张变强的时期,一直在全力支持着李南和这个帝国。
第二个阶层就是长江以北,黄河以南的汉族百姓,他们加入帝国时间稍稍晚了一些,很多流离失所的百姓还被迁徙到了其他地区,所以受到了第一阶层的歧视,但并不是很严重。
第三和阶层是帝国新进攻占下黄河以北的所有地区的百姓,这些人目前刚刚开始融入帝国,黄河以南的帝国百姓都称他们为北方蛮子。
第四阶层的就是经过劳工营的改造后,重新获得自由的那批人。
他们开始的时候都是帝国的士兵,经过三年到五年在劳工营的劳动改造,获得了帝国的赦免,成为了本国的子民。
就像坐过牢的犯罪分子一样,即便他们改邪归正了,出来之后还是会有人用有色的眼光看待他们,所以他们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最后一个阶层就是各国的移民和逃民。
金国、原辽国、岛国、西夏、高丽、真腊帝国、吐蕃人都属于这个范畴,在帝国百姓的心目中,这些人就算在帝国